
經文:
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
你公義的典章,我曾起誓遵守,我必按誓而行。
我甚是受苦,耶和華啊,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!
耶和華啊,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,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!
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,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。
惡人為我設下網羅,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。
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,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。
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,永遠遵行,一直到底。
(詩篇 119:105-112)
詩人認定神的話是他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。他起誓無論環境如何,面對什麼景況,甚至有性命危險,他都要遵守神的訓詞,不忘記神的律法,因為他認為只有神的話是公義的典章,可以救活他。雖然惡人向他設下網羅,他的心仍專向神的教訓,遵行到底。詩人以神的法度為他永遠的產業,愛慕神的話,以之為他一生所喜愛的。
按詩人描述他所處的環境,正在一片黑暗之中,迷失了方向。要找到方向,就必須要有光。光可以照亮人的腳步、人心的黑暗,人生的光從哪裡來呢?詩人清楚指出就是從神的話而來。
人身陷苦境是很容易作錯事或是做錯決定。因為在黑暗的日子,就正是我們軟弱、情緒低落、心裡疲乏、氣餒或是有機會犯罪的時候。但當神的話臨到我們,光照我們,我們便會懸崖勒馬,往正路而行。
在撒母耳記上 24章1至7節記載以下一件事:
掃羅追趕非利士人回來,有人告訴他說:「大衞在隱基底的曠野。」
掃羅就從以色列人中挑選三千精兵,率領他們往野羊的磐石去,尋索大衞和跟隨他的人。
到了路旁的羊圈,在那裏有洞,掃羅進去大解。大衞和跟隨他的人正藏在洞裏的深處。
跟隨的人對大衞說:「耶和華曾應許你說:『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,你可以任意待他。』如今時候到了。」大衞就起來,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。
隨後大衞心中自責,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。
對跟隨他的人說:「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,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,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。」
大衞用這話攔住跟隨他的人,不容他們起來害掃羅。
大衛因敬畏神,明白神的律例,雖然他被掃羅追殺,當他有機會可以殺掃羅,但他不敢害掃羅。
有一位基督徒作見證說,她還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異,她埋怨自己的不幸,又認定自己是一個失敗者,厭惡自己,覺得自己毫無價值,人生無聊。雖然每天過生活,但覺得生存並沒有意義和價值。後來進入青春期,與父親常起衝突,對他非常的不滿,十分的憎恨他,故此選擇反叛,甚至曾想向父親動殺機。感恩神的話拯救了她。她清楚聽到神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於是她決定跟隨神,以神的話成為她生命的光。神的光使她不再在黑暗裡走。她改變了悲觀的人生態度;當面對困苦時,她尋求神,神會透過聖經向她說話,給她正確的指引,教她如何去面對。
各人的人生路都不一樣,在人的生命中有開心的日子,但也有悲傷的日子,無論怎樣,人仍要繼續行。當我們困惑、不知道方向,或者眾說紛紜,看不到出路的時候,我們要回到聖經的話語,讓神的話光照我們,成為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。詩人說神的話是他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。光明是可以帶給人力量和盼望,使人的生命被堅固。
我們曾提及神的話從亙古到永遠從不改變!神的話就是真理,就是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!是我們的生活指南!

默想與反思
1 詩人以什麼作他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?
2 詩人看神的話為公義的典章,看神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,這給他有什麼鼓勵?
3 我們有以神的話作為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嗎?
4 我們可以分享曾經被神話語引導的經歷嗎?

我們一起禱告
神啊,感謝祢賜下祢的話,成為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,叫我們在黑暗中有指引,只有祢的話可以引領我們進入光明之地,使我們可以得着力量和盼望。
感謝神,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
詩歌推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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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主!祂是我們生命的引導者,我們若沒有祂的話語常提醒我們當行的路,我們會常在迷惘黑暗中,摸黑不能前行。
主啊!我們需要袮的話語引導我們進入光明之路,不再偏離,好使我們的道路亨通順利,不再在危險困境中渡過人生的目標,
多謝主!禱告奉主名求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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