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
你們也不要發怨言,像他們有發怨言的,就被滅命的所滅。
(哥林多前書 10:10)
我們不要輕看「發怨言」所帶來的後果。今天的主題經文指出發怨言的,就會被滅命的所滅。
聖經記載以色列民曾十次試探神,其中有七次都是與「發怨言」有關的。在哥林多前書10章10節使徒保羅勸誡哥林多的信徒,吩咐他們謹記不要效法他們的祖宗發怨言。
我們要知道人在地上發的怨言,有關的怨言是會達到神耳中的。在民數記 11章1節上記載:
「眾百姓發怨言,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。」
在民數記 14章27節又記載神說:「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,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?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,我都聽見了。」
當神聽見祂的百姓發怨言,就會採取作出審判的行動。
在民數記 11章1至3節記載:
「眾百姓發怨言,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。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,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,直燒到營的邊界。
百姓向摩西哀求,摩西祈求耶和華,火就熄了。
那地方便叫作他備拉,因為耶和華的火燒在他們中間。」
民數記 14章27至35節記載發怨言的後果更嚴重:
「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,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?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,我都聽見了。
你們告訴他們,耶和華說:『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: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。
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,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、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,
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;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。
但你們的婦人孩子,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,我必把他們領進去,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。
至於你們,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;
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,擔當你們淫行的罪,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。
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,一年頂一日,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,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。
我耶和華說過,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,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,在這裏死亡。』」
總結上面經文的審判,以色列人要面對的審判是:
1 自食其果
神按祂所聽見百姓的怨言審判他們,凡二十歲以外發怨言,都要死在曠野。
2 失去神的應許
凡發怨言的,沒有一個能進入迦南美地,享受神的祝福
3 擔當罪孽
神以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來計算,一年頂一日,在曠野擔當罪孽四十年,得不到神的祝福,被神疏遠。
怨言是會破壞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,使我們的生命在原地打轉,得不到神原本要給我們的祝福。
向神發怨言就是對神有意見,對神的作為不滿意,以為自己所作所想的比神更好,神所作的不夠好!把一切不幸的遭遇都歸咎在神身上,責怪神沒有愛、沒有憐憫、沒有好好的待他們,卻忘記了自己犯罪的事。
在耶利米哀歌 3章39至40節記載耶利米先知說:
「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,為何發怨言呢?
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,再歸向耶和華。」
怨言不但叫我們在神面前不能蒙恩和招神審判,也叫我們跟別人發生衝突。哥林多教會有紛爭結黨的事,又有許多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人,他們彼此互相埋怨。保羅勸誡他們要以古人所犯的事作為鑒誡,神將祖宗的過錯寫在經上,是要警誡我們這些末世的人,須要謹慎,免得跌倒。求主幫助我們能夠領受保羅的教訓,不要發怨言,免得我們惹神發怒,自招審判,與神疏離,失去神的祝福和應許,甚至被神消滅,死於曠野地。
默想與反思
1 保羅教訓哥林多信徒不要作什麼?
2 我們為什麼會發怨言呢?
3 發怨言會帶來什麼後果呢?
4耶利米先知提醒我們什麼?
我們一起禱告
神啊,求祢寬恕我們有不滿意就發怨言,不論是對人或對神發怨言都是不應當的。我們所有的怨言都會達到祢的耳中,祢是會按我們所發的怨言待我們,審判我們的罪。我們當深深省察自己的行為,歸向祢,順服祢的訓誨和引領。
感謝神,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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