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經文:
耶穌大聲喊着說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。」說了這話,氣就斷了。
(路 23:46)
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,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。
(彼得前書 4:19)
昨天我們談及以色列君王大衛和耶穌都將他們的靈魂交在神的手裏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為什麼他仍需要將自己的靈魂交給神呢?耶穌說這句話正是他在十字架為世人受苦的時候。
在路加福音 23章46至48節記載:
耶穌大聲喊着說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。」說了這話,氣就斷了。
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,就歸榮耀與神,說:「這真是個義人!」
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,都捶着胸回去了。
有一位牧者在上述的經文有獨特的見解,他說:「經文中的“靈魂”在原文是氣息的意思」。他領受耶穌不是氣絕而死,不是因釘十字架過度流血而被動地死,耶穌是主動地在完成所有一切使命,勝過一切死亡的權勢,在完成任務之後主動把祂的靈魂和氣息完全交在父神的手中。耶穌不是在十字架上被逼迫失去生命,而是祂在十字架上完全勝過了死亡的權勢,宣告了得勝的呼喊「成了」,最後主動把自己完全的靈魂與氣息交在父神的手裡。耶穌完全地降服父神的旨意,讓父神完全掌管祂的生命,從死亡到復活。
在腓立比書 2章5至11節記載:
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
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
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
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
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
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
耶穌的謙卑和完全的順服,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神的手裏,完全不按自己的意思,只求單單成就神的旨意,完全的虛己,只作神的奴僕,降服神的帶領,完成神的托付。
若是我們想效法耶穌,將我們的靈魂交在神的手裏,我們是應當如何過活呢?又應持什麼態度去面對我們生命的挑戰或困難呢?
彼得前書 4章19節教導我們: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,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。意思是當我們所受的苦是出於神的話,就不要害怕,繼續行在神眼中看為善、為正、為美的事。
彼得鼓勵信徒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他們,不要以為希奇,倒要歡喜。因為若是他們與基督一同受苦,他們是可以與基督一同得榮耀。若是為基督的名受辱罵,是有福的,因為神榮耀的靈是會住在他們身上。
不怕受苦的心志是重要的,在彼得的眼中不怕受苦的心志是兵器,可以叫我們與罪斷絕關係。換句話說害怕受苦就會容易使我們陷入罪中,把我們的靈魂交了在撒但的手中。

默想與反思
耶穌將他的靈魂交在神的手裏,是有什麼意思?
受苦的心志為什麼重要?
如何使我們的靈魂交在神的手中?
在什麼情況下,我們會將自己的靈魂交了給撒但?

我們一起禱告
神啊,我們願意將我們的靈魂交在祢的手中。求祢賜我們謙卑順服的心,縱使為義受逼迫、為耶穌基督的名受辱、為傳福音受苦,我們也甘心樂意,繼續一心為善,定意將自己的靈魂交給耶穌。
感謝神,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
詩歌推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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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主!耶穌已將祂無罪的靈魂交在袮手裏,袮必不輕看!祂的順服,祂的忠心服事,令我們敬佩!
我們也要尊主爲大,甘心樂意聽神的旨意,爲神作工,不怕艱苦,也要完成主的大工,繼續行神眼中看爲善爲正爲美的事,願主收納我們的靈魂,不要扔在火坑,不得永生,多謝主!奉主耶穌得勝的名字禱告,阿們!🙏🙏🙏